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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收购国企政策制定完毕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10-18 12:19:00
   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9月23日在北京一所大学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表示,国家鼓励非国有经济成份参与上市公司改革的指导思想已经确定,日前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国有股权向外资转让的有关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毕,等待恰当的时机对外公布。
  这位官员认为,国有股权对外转让办法如果正式公布,将实现我国允许外资收购国有股权的政策性突破,改变以往个案审批的情况。
  9月21日外经贸部一位官员在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班上透露,由外经贸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向境内企业参股或购买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完成,正等待有关部门的会签。 
  国家经贸委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解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两个部门分别制定的这两个办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外资收购境内企业进行规范,但总的思路都是“对外开放”,有关内容会有重合,但不会存在冲突的问题。
  在对于外资收购“境内企业”的持股比例问题上,这位官员说,两个办法都遵循了今年3月4日国务院21号令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规定,将产业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对于鼓励和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外商所持股比例还须符合去年关于WTO谈判中中国公布的不同行业对外资开放的时间表。比如对于外资参股境内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等规定。
  经贸委这位官员表示,经贸委拟定的国有股权对外转让办法中,并没有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问题单独提出,如果外资收购的国有股股权属于境内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所有,收购双方在遵守此办法的基础上,还需要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范。
  据悉,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8月公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但目前来自证券投行界的反馈意见是此方法的时机可操作性不强。   摩根大通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并购市场在过去两年逆势上扬,成为全球并购市场中的一个亮点。2002年第二季度中国成为亚洲并购最为活跃的市场,期间共进行了155笔交易,价值高达119亿美元。
  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兼亚太区并购部主管杜德·马林认为,中国在其能源领域的推动下,有潜力在未来几年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电力、能源领域,将是其并购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而另一个并购活动的热点将是涉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外国投资银行正将创新的并购模式带入中国,改变着中国的并购概念。投资银行在此类交易中可发挥重要作用,将在有关竞标策略、估价、交易结构、市场和行业评估、以及对中国法律架构等方面提供战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