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中国彻底改变传统的高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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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2-10-11 12:06:00
国家统计局的一项统计表明,中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已经从1992年的43.2%降至2002年的12%,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高关税政策。
1992年以来,中国多次大面积、大幅度调低进口关税,在过去的10年里降低幅度高达31.2%。按照对外承诺,到2005年,中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将降到10%,更加接近国际水平。
与此同时,中国还取消了出口补贴、多重汇率并行、对内分贸易和非贸易汇率、对外分官方和调剂汇率、人民币和外汇券在国内同时流通等做法;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得到统一并保持了相对稳定,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也只使用人民币并在各种消费价格上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解决各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一大批国际公约和条约,并与8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保护投资协议”,与160多个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
中国的对外经贸成长迅速。统计显示,2001年,中国的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分别达5098亿美元、2662亿美元、2436亿美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3.6倍、4.1倍、3.1倍,在世界贸易额下降的同时均跃居世界第6位,外贸依存度达到44%,提高约20个百分点。
1992年以来,中国多次大面积、大幅度调低进口关税,在过去的10年里降低幅度高达31.2%。按照对外承诺,到2005年,中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将降到10%,更加接近国际水平。
与此同时,中国还取消了出口补贴、多重汇率并行、对内分贸易和非贸易汇率、对外分官方和调剂汇率、人民币和外汇券在国内同时流通等做法;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得到统一并保持了相对稳定,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也只使用人民币并在各种消费价格上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加入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解决各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一大批国际公约和条约,并与8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保护投资协议”,与160多个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
中国的对外经贸成长迅速。统计显示,2001年,中国的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分别达5098亿美元、2662亿美元、2436亿美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3.6倍、4.1倍、3.1倍,在世界贸易额下降的同时均跃居世界第6位,外贸依存度达到44%,提高约2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