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次下放加工贸易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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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2-09-06 11:30:00
据山东省外经贸厅消息,为提高加工贸易审批效率,该厅近日将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到全省88个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自9月1日起,有关县市区和开发区所属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可由新授权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自行审批。
据了解,以往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必须经市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业务由海关监管,程序繁琐,手续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根据入世以后外经贸发展的新形势,山东省外经贸厅决定将加工贸易审批权全面下放到省以上各类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此,山东省拥有加工贸易审批权的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已达到111个
据了解,以往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必须经市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业务由海关监管,程序繁琐,手续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根据入世以后外经贸发展的新形势,山东省外经贸厅决定将加工贸易审批权全面下放到省以上各类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此,山东省拥有加工贸易审批权的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已达到1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