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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应对加入WTO 废除五项政府规章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06-25 11:00:00
   为履行我国加入WTO承诺,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安排,最近,深圳市政府对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涉及外贸经营权授予、进出口管理、地方保护问题等5大规章被废除。 
    日前,深圳市政府颁布政府令,宣布《深圳经济特区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加快高新技术以及产业发展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典当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进一步简化进口审批手续的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5件政府规章,因其不再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或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从7月11日起不再实施,深圳市还对《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等7件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包括进出口经营权不再与出口实绩挂钩,境外施工企业不再专门申请许可,申办个体诊所不需深圳户口,出租房屋也不需房屋租赁许可证等。并删除了金饰品外汇销售批发价、外国来深展览者散发资料、放映电影片等有关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