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新《商检法》体现中国对外承诺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05-05 10:24:00
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案》,并决定于今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国人大常委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修正案。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新《商检法》体现中国的对外承诺。
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通过的法律文件来看,涉及质检工作的条款有三十九项,约占全部条款的百分之十。这其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十六项,包括直接涉及《商检法》,对此中国政府均作出了修改的承诺。
新修改的《商检法》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也是中国履行对外有关承诺的具体体现。
修改后的《商检法》在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加强对商检工作的统一管理上,主要体现在"规范进出口检验行为"等六个方面,强调了商检法就是规范商检行为。
原《商检法》中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许多管理规定,与目前实际情况已经明显不一致。通过修改,可以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外贸发展服务。同时,修改的《商检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互衔接,保持一致,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认证,同国内产品认证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解决了外商关注的非国民待遇问题;按照TBT协定和中国对外承诺,增加了关于商检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条款等。
《商检法》一九八九年正式实施至二00一年底,全国商检机构共检验进出口商品三千二百四十万批,货值金额一万三千亿美元,约占中国同期进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其中查出不合格进出口商品二十七万多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二百六十八点八亿美元。
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通过的法律文件来看,涉及质检工作的条款有三十九项,约占全部条款的百分之十。这其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十六项,包括直接涉及《商检法》,对此中国政府均作出了修改的承诺。
新修改的《商检法》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也是中国履行对外有关承诺的具体体现。
修改后的《商检法》在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加强对商检工作的统一管理上,主要体现在"规范进出口检验行为"等六个方面,强调了商检法就是规范商检行为。
原《商检法》中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许多管理规定,与目前实际情况已经明显不一致。通过修改,可以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外贸发展服务。同时,修改的《商检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互衔接,保持一致,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明确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认证,同国内产品认证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解决了外商关注的非国民待遇问题;按照TBT协定和中国对外承诺,增加了关于商检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条款等。
《商检法》一九八九年正式实施至二00一年底,全国商检机构共检验进出口商品三千二百四十万批,货值金额一万三千亿美元,约占中国同期进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其中查出不合格进出口商品二十七万多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二百六十八点八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