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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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2-05-09 11:01:00
财政部日前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印发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将原来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的用于支付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及重大装备系统的科技三项费用,更名为“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办法》规定,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制定研发项目规划和指南,采取申报和招标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原来主要用于资助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活动,改为面向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用于组织研发和推广产业中的共性技术,为产业中的所有经济主体提供公共服务,使整个产业中的企业从中共同受益。
《办法》还规范了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的开支渠道,明确了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完善了资金使用的考核与监管制度。
《办法》规定,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制定研发项目规划和指南,采取申报和招标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重新定位,将原来主要用于资助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活动,改为面向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用于组织研发和推广产业中的共性技术,为产业中的所有经济主体提供公共服务,使整个产业中的企业从中共同受益。
《办法》还规范了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的开支渠道,明确了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完善了资金使用的考核与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