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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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2-03-09 15:37:00
国家经贸委日前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通知说,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今年国债使用方向的要求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部署,已确定2002年的国债技术改投资重点,现将组织申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债支持重点
2002年国债技改投资安排重点是:
第一,促进产业升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扩大出口,使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延伸,通过技术改造,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同时,坚决防止用技术改造简单扩大生产能力,搞重复建设。
第二,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培植一批跨地区、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行业发展壮大的投资主体。同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重点地推进重大装备工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第三,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业节能节水和污染治理。充分支持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冶金、石化、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节能节水和环保改造,并对关系公众安全的食品、医药进行配套改造,达到安全标准。
第四,推进企业信息化。重点支持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建设,对这些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为企业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服务的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等管理信息化系统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企业和有关银行按照2002年投资重点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项目主要从已列入“双高一优”第一、二计划的项目中选择,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以及电子文件报送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其中,地方项目由地方经贸委报送(电子文件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报送);中央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报送(电子文件通过光盘或软磁盘报送)。
通知说,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今年国债使用方向的要求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部署,已确定2002年的国债技术改投资重点,现将组织申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债支持重点
2002年国债技改投资安排重点是:
第一,促进产业升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扩大出口,使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延伸,通过技术改造,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同时,坚决防止用技术改造简单扩大生产能力,搞重复建设。
第二,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培植一批跨地区、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行业发展壮大的投资主体。同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重点地推进重大装备工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第三,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业节能节水和污染治理。充分支持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冶金、石化、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节能节水和环保改造,并对关系公众安全的食品、医药进行配套改造,达到安全标准。
第四,推进企业信息化。重点支持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建设,对这些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以及为企业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服务的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等管理信息化系统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企业和有关银行按照2002年投资重点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项目主要从已列入“双高一优”第一、二计划的项目中选择,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以及电子文件报送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其中,地方项目由地方经贸委报送(电子文件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报送);中央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报送(电子文件通过光盘或软磁盘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