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统一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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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3-08 09:58:00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从2002年3月1日起,统一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政策。
公告说,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境内中国居民(含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和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即:对中国居民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非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中、外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公告说,现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政策不变。即: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由中、外资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公告说,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境内中国居民(含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和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即:对中国居民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非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中、外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公告说,现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政策不变。即: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由中、外资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