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协会拟成立蚕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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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3-07 10:30: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丝绸公司不再承担蚕茧的收购、经营管理职能,其属于行政管理的部分交由政府部门负责。中国丝绸协会将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蚕茧收烘及蚕种、蚕茧生产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发挥好其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服务。
鉴于蚕茧收烘及蚕种、蚕茧生产等环节的特殊性,中国丝绸协会决定以原蚕茧收烘系统为基础,成立中国丝绸协会蚕业分会。分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蚕种、蚕桑(柞)、蚕茧生产和经营秩序,配合政府建立、健全和实施行业准入制度;研究和分析茧丝产销形势,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议;引导、组织蚕业科技研究开发,负责成果鉴定和项目验收,并安排交流与推广,培训人才,促进蚕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承办政府部门、会员单位等委托的各项工作。据悉,蚕业分会将在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设立分会的秘书处。 (资料来源:中国纺织报)
鉴于蚕茧收烘及蚕种、蚕茧生产等环节的特殊性,中国丝绸协会决定以原蚕茧收烘系统为基础,成立中国丝绸协会蚕业分会。分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蚕种、蚕桑(柞)、蚕茧生产和经营秩序,配合政府建立、健全和实施行业准入制度;研究和分析茧丝产销形势,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议;引导、组织蚕业科技研究开发,负责成果鉴定和项目验收,并安排交流与推广,培训人才,促进蚕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开展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承办政府部门、会员单位等委托的各项工作。据悉,蚕业分会将在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设立分会的秘书处。 (资料来源: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