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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公告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1-09-28 12:48:00
    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将分批次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θ1998κ外经贸管发第9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2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协议招标
  二、招标类别、单位、公开招标总量
  注:加拿大2类没有列入此次招标公告,是因为加拿大按照其向世贸组织通报的纺织品服装协议第三阶段一体化产品清单,从2002年1月1日起取消对此类别项下部分税号的配额限制,现无法确定2002年我向加出口此类别产品的配额数量。我部正在与加方磋商,将尽快确定此类别2002年配额数量并安排进行招标。
  三、招标时间、数量比例
  (一)协议招标:
  招标时间:2001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截标时间:2001年10月10日16∶30
  开标时间:2001年10月11日9∶30
  协议招标一次招完,数量约为全部招标总量的70%。各企业各类别具体协议招标数量将在投标开始前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纺配招标”—“纺配协议招标程序”栏目中通知。
  (二)公开招标:数量约为全部招标配额总量的30%,其中:
  第一次公开招标:
  招标时间:2001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截标时间:2001年10月11日21:00
  开标时间:2001年10月12日9:30
  本次招标量为公开招标总量的2/3,各类别具体招标数量如下:
  第二次公开招标:暂定为2002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招标量为公开招标总量的1/3。
  其后视弃标配额数量、招标剩余配额数量、上交中标配额数量和与设限国交涉的配额调整数量等再行安排公开招标若干次,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投标资格
  (一)公开招标
  1、具备《办法》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的非三资企业,及海关统计2000年对全球纺织品服装非加工贸易100%和进料加工贸易30%的出口金额(本通知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各类企业的出口业绩均以此为标准,并简称“海关统计出口金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三资企业,如在2000年相应类别“海关统计出口金额”能够达到一定标准,获得该类别投标资格。具体投标资格最低“海关统计出口金额”标准如下:
  (二)协议招标
  协议招标资格标准如下:
  1.对在设限国设限前对该国有相应类别纺织品出口实绩的出口企业,赋予其相应类别协议投标资格,维持2001年协议招标配额类别和数量不变。2001年按照出口业绩统计获得协议标资格的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协议标配额类别和数量维持不变。
  2.除上述第1条中所列的协议标数量之外的新增加部分的协议标数量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对除三资企业外的所有企业,按照2000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金额”分类别进行排序,按照某企业某类别出口金额占该类别全国非三资企业出口总金额的比例确定该企业获得的该类别协议招标数量。招标委员会确定各类别最高协议标配额数量和最低协议标配额数量。如按出口比例计算出的协议标数量高于最高协议配额数量,以最高协议配额数量为准,如计算出的协议标数量低于最低协议配额数量,则不赋予该企业该类别协议投标资格。不赋予三资企业新增协议标数量的投标资格。
  (三)在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包括公开、协议招标)中中标但未按规定交纳某些类别中标保证金而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及因某类别中标配额浪费率超过一定比例而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加该类别的投标(包括公开、协议投标)。对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已满的企业恢复相应类别的公开招标投标资格和参加新增协议标投标的资格,但取消投标资格前的相应类别的协议标数量不予恢复。
  五、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电子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投标视为无效。招标办公室不接受书面投标。已具有程序使用许可号和投标密钥的企业可继续使用,新取得公开招标投标资格的地方企业可于2001年10月8日前到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可于10月8日前到纺配招标办公
室,接受投标培训、拷贝投标程序并抽报企业信息,申请取得程序使用许可号及投标密钥。
  公开招标中各投标企业可通过投标程序查询本企业中标情况,企业中标与否以网上反馈的电子数据为准,招标办公室不再下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二)协议招标
  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纺配招标”—“纺配协议招标程序”栏目中将各企业最高投标量分别下达给其所属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下达给纺配招标办公室。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纺织商会通过使用密码可看到本口岸企业或各中央管理企业的最高投标数量、各类别投标价格,并负责将其通知相关企业。各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投标数量内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别投标数量及投标价格的确认;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在规定的统一截标时间前将企业分类别确认的协议招标投标数量及投标价格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报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中央管理企业的通知和确认工作由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直接负责。
  为提高效率,保证数据安全,部EDI中心开发了纺配协议招标投标确认程序,操作简单。具体见附件《2002年纺配协议招标操作说明》,请按照该程序投标。
  六、最高、最低投标量,最低投标价格
  (一)公开招标
  招标委员会根据企业2000年“海关统计出口金额”进行分档。企业每次公开招标最高投标量如下:
  (二)协议招标:受招标委员会委托,纺配招标办公室通过征求专家、企业意见等方式在协议招标前为各类别分别确定一个统一最低投标价格,具体价格如下:
  (二)按照《输欧盟工业家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标类别工业家配额使用价格为协议招标价格。
  七、评标规则
  公开招标仍采取“价格优先”的竞争性评标规则,具体规定请见《招标办法》及其细则。招标委员会有权将明显背离正常价格水平的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协议招标企业不低于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投标均可中标。
  八、中标保证金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各批次各类别中标价格最高的10%的企业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0%,其余中标企业的中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汇款等方式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户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账号:0200049509024105642),同时利用纺配电子招标系统将电子交款凭证发送至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
  (联系电话:010-67739343;传真:010-67719214、67739206、67739204)。
  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配额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中标企业放弃部分中标类别的配额,而只缴纳部分中标类别配额的中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将某招标批次全部中标类别配额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或汇款不足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该招标批次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配额和所有中标类别两年的投标资格。(包括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
  中标企业须于2001年12月12日之前将2002年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标保证金汇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协议招标
  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的比例为中标金总金额的30%(即中标保证金=协议标确认中标数量×协议标价格×30%)。具体交款方式和银行账户等与第八条第(一)款中所列公开招标相同。对逾期未缴纳或未能足额缴纳某类别中标保证金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相应类别当年中标数量以及今后两年的投标资格。(包括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
  各中标企业须于2001年12月12日之前将2002年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汇至指定银行账户。
  (三)如我国能够于2001年底之前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将于2002年1月1日取消对输欧盟21类和输美国840类的配额限制。上述两个类别的公开招标和协议招标的中标企业暂不交纳中标保证金,具体是否交纳中标保证金和有关细节将于11月或12月另文通知。
  (四)中标企业在填写中标保证金电子交款凭证时必须注明是第一次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以避免出现中标保证金账目混乱。
  九、中标企业可将使用不完的中标配额于2002年7月31日前上交纺配招标办公室,中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使用但上交了的中标配额将不作为浪费配额统计。对于中标配额浪费率超出《招标办法》及其《细则》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将取消其相应类别2-3年投标资格。
  中标企业必须于2002年10月31日前将所有中标配额的100%中标金交至招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逾期未交纳100%中标金的中标配额,招标委员会将视为已无法使用而予以收回,且不退还已交纳的中标保证金,并将收回配额的20%计为该企业该类别当年度浪费配额。对浪费配额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依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的有关承诺,从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之时起,将按照与其它类型企业完全相同的出口金额标准赋予三资企业纺织品配额公开招标投标资格;在按照出口业绩重新核定协议招标投标资格时,三资企业将按照同等标准同其他类型企业一起参加这部分重新核定资格的协议标数量的分配。
  十一、其他事项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层
  电话:010-67739327、67739208
  传真:010-67716267、67739204、67739206
  十二、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联系电话:
  010-65198405、65198183、65198407
  传真:010-65198906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2OO1年9月25日
(关于招标类别、单位、公开招标总量等有关表格内容请详见国际商报2001年9月27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