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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今日实施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1-08-01 12:03:00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将于2001年8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近日联合发布了《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该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该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将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8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短纤原料(商品编号:55031000 5032000 55033000 55034000 55039000 55041000)加工生产水刺无纺布(商品编号:56039110 56039190 56039210 56039290 56039310 56039390 56039410 56039490)产品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为1.163吨/吨,损耗率为14.0%。
  该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采用化学纤维短纤原料加工生产水刺无纺布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该单耗标准对化学纤维短纤水刺无纺布产品品质规定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合同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