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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蚕丝类最低限价管理会议的报道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12-02 15:26:00


 
  2002年11月14日,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主办的加强蚕丝类出口最低限价管理会议在北京台湾饭店召开。来自全国14家主要蚕丝类出口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经贸委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外经司司长张延华、副主任王北鹰、外经贸部外贸司纺织品出口处古玉鲁副处长,中国丝绸协会樊迅秘书长应邀参会并讲话。
  参加本次会议的14家蚕丝类出口企业丝类出口总额占全国蚕丝类出口总额的近80%。会议期间,各企业代表就目前国际、国内丝绸市场的现状和走势,以及出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全年蚕茧减产2.23%,势必对后市产生影响
根据对全国11个桑蚕茧主产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90%以上)的调查统计,今年全国桑园种植面积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变化不大,但蚕茧产量今年全年预计49万吨,同比下降2.23%。而且蚕茧质量普遍不如去年,可供缫制高等级丝的蚕茧数量将有所下降,势必对供求关系产生一定影响。
  2,  参会代表就行业自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今年以来国内丝价一路走低,个别企业私自违反行业协调办法低价出口的现象,有关政府部门、商会、协会和参会企业代表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实行行业自律、互律,维护好丝类出口经营秩序是行业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参会代表经表决通过决议,同意现行最低限价管理办法保持不变,企业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政府部门和商会制订的丝类最低限价协调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通过自律、互律和行业监督,促进行业标准的实施和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3,  国家有关部门将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监管
企业代表就个别企业的违规行为、厂丝出口有偿使用费的收取及由此而产生的企业间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认为企业在自律的同时,应该受到其他各方面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监管,同时应该有合理合法的监管依据。对于表现好的企业进行表扬与鼓励,对于违反行业规定、扰乱市场的企业进行处罚,必要时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于厂丝出口有偿使用费进行调整,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竟争的外贸出口环境。
  国家经贸委茧丝办、外经贸部有关领导表示,此次会议之后,将针对这些建议进行研究,并于近期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和行业的监管,促进丝绸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