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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对蚕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2-02-25 09:35:00
  四川省经贸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宣布,从今年2月1日起,《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四川省将对蚕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要求从事鲜茧收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通过资格认定,取得《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从事鲜茧收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质量保证能力基本条件,经过资格认定,取得《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具有鲜茧收购经营资格。《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制作、颁发由省经贸委负责。申请的基本条件包括:与蚕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有相应的收购资金;符合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经贸委制定的《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中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等。此外,桑蚕鲜茧和干茧的收购实行省级政府定价或省级政府指导价,市、县一级无收购定价权,不得擅自放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