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A类生丝交收检验相关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时间:2024-06-20 08:33:05
关于市场A类生丝交收检验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会员:
2024年07月01日起A类生丝交收检验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1、生丝报检和检验:
(1)企业申请A类生丝报检按检验机构要求填写报检申请单;当报检企业和生产企业不一致时,报检申请单须报检企业和生产企业同时盖公章或提供等效的证明,通过市场交收部备案统一提交检验机构;
(2)A类生丝检验一律到市场指定仓库(市场嘉兴交收仓库、市场宜州交收仓库、湖州重兆仓库)进行外观检验和抽样。
检验机构暂定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2、生丝检验优惠政策:
A类生丝检验费以样丝抵费的方式,检验的每批A类生丝退5绞品质样丝(约0.6公斤),样丝退回时间为当月检验的次月交收结束后统一退回至对应检验仓库后由报检单位自行领取。
3、检验批数要求:
检验机构到省内仓库检验时检验批数不做要求,离开本省到省外仓库检验时单次检验5批(含)以上(同一仓库可以是多个报检方合计),现场检验所产生的交通、住宿、样品传递费用由检验机构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
2024年06月20日